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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主要变化情况和审核重点
尤半山 03-11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868人已围观
【编报方式】
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工作采取分阶段“双轨并行”方式进行。
在基础信息编制及汇总数据上报环节实行“双轨并行”。
第一步,由一体化系统生成基础数据;
第二步,基础数据导入老系统完成编制、审核、汇总、上报;
第三步,地市汇总数据通过省财政厅集中审核后由各设区市财政部门导回一体化系统,并进行基础信息比对验证。
部门及单位信息(包括单位树型和报表封面)由一体化系统提取,原报送单户表的一级预算单位将新增一个部门汇总节点,原单户表变成下级节点。通知单位提前到一体化系统中完善基础信息(包括部门信息和单位信息;“是否编制部门决算”选“是”)。
年初预算数、决算数由一体化系统提取,各级财政部门在一体化系统中提取同级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数据和年初预算编制数据,导入老系统后,由各部门、单位在老系统中补充完善数据。
【编报口径】
(一)专用基金纳入预算管理,并在决算中反映。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将专用基金纳入预算管理。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使用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专用基金时,应当在财务会计下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并在有关费用科目的明细核算或辅助核算中注明“使用专用基金”(使用专用基金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按照《政府会计制度》中“专用基金”科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在预算会计下借记“事业支出”等预算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并在有关预算支出科目的明细核算或辅助核算中注明“使用专用结余”。
事业单位应当在期末将有关费用中使用专用基金的本期发生额转入专用基金,在财务会计下借记“专用基金”科目,贷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在年末将有关预算支出中使用专用结余的本年发生额转入专用结余,在预算会计下借记“专用结余”科目,贷记“事业支出”等科目。
(二)基本支出按项目进行反映(与一体化规范相衔接)。
新增“基本支出分项目收入支出情况表”(财决附05表);
二级项目代码、一级项目名称、一级项目代码、是否横向标识可不填。
原“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更名为“项目支出分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体化系统中的人员类项目、公用经费项目对应基本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对应项目支出。
(三)调整“三公”经费等统计口径。
“机构运行信息表”(财决附03表)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调整为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具体内容】
(一)封面(与一体化系统衔接)
1.“财政预算代码”修改为“单位代码”;
2.“单位基本性质”修改为“单位类型”,枚举修改为“行政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暂未分类事业单位、企业、其他单位”;
3. 删除“事业单位改革分类”指标;
4. 新增“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5. 新增“单位经费保障方式”,枚举为全额、差额 、定额、自收自支、其他;
6.“单位执行会计制度”修改为“执行会计制度”,枚举修改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他”;
7.“隶属关系(国家标准:隶属关系-部门标识代码)”修改为“隶属关系(财政区划—部门标识代码)”;
8.“预算管理级次”修改为“预算级次”,枚举修改为“中央级、省级、计划单列市、市级、县区级、乡镇级”;
9.“报表类型”修改为“报表小类”。
(二)主表和附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中“调整预算数”名称修改为“全年预算数”;
2. 相关支出明细表中“其他支出”下删除“赠与”增加“经常性赠与”和“资本性赠与”;
3. 财决06表表名由“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调整为“项目支出分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4. 机构运行信息表(财决附03表)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修改为“年初预算数”,同时增加“全年预算数”统计项,口径有所调整;表下备注增加“14、15行填列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所对应的车辆情况”表述;
5.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财决附04表)删除”应缴未缴国库”、“未缴财政专户”两栏及对应合计栏,修改“总计”为“合计”;
6. 新增报表基本支出分项目收入支出情况表(财决附05表)。
(三)报表说明和分析报告格式
1. 新增CS01-2表《非财政拨款结余及专用结余年初年末情况表》,细化反映两类结余的变动情况。
2. 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业务规范和报表变动情况,相应调整报表说明编写格式(基层单位、部门汇总、财政汇总)。
3. 分析报告提纲中“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增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情况分析(基层单位、部门汇总)。
4. 分析表中“调整预算数”修改为“全年预算数”。
(四)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栏目对应关系表
1.增加财决附05表“基本支出分项目收入支出情况表”与会计科目对应关系情况。
2.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从结余中提取专用基金有关会计处理,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与部门决算报表栏目的对应关系。
(五)量化评价表
1.“财政拨款结转上下年变动率”指标比重由10分减少到7分,完善本指标评分标准。
2.“财政拨款结余上下年变动率”指标比重由5分减少到3分,完善本指标评分标准。
3.增加“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上下年差异率”指标,比重为5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审核重点
(一) 封面信息审核
封面信息由一体化系统提取,具体包括: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代码、单位预算级次、单位类型、单位经费保障方式、执行会计制度、隶属关系(财政区划)、部门标识代码、单位所在地区(需填列到最细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否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是否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
需补充信息包括:填表人、电话号码、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预算级次、报表小类、新报因素、是否编制部门预算、上年代码;
各单位应在一体化系统中仔细核对基础信息(基础信息要符合部门决算审核要求),有误的、不完整的需于2022年12底前在一体化系统中修改完善,注意部门信息的完整准确性;
提取的封面信息在决算系统中不予修改,以确保与一体化系统衔接一致。
(二) 年初预算数核对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中的年初预算数与财政部门批复的2022年度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核对;单位年初部门预算中如编列了使用经营收入安排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需将该部分支出从预算01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中剔出并加总,与财决01表中经营支出年初预算数核对。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_1表)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数与预算01表中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核对(大于或等于);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4表)收入部分核对一致;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与预算04表支出核对(大于或等于);年末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数应为零。
“机构运行信息表”(财决附03表)中“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与“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7表)核对一致;“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与一体化系统指标数核对。
以上数据可从一体化系统提取,单位再核实完善。
(三)财政缴拨款数核对
财政拨款收入按单位按支出功能科目与一体化系统“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情况表”(资金性质选“1政府预算资金”,指标类型选“21正式指标-当年预算”)中的“批复指标“核对;省以下与“已用指标”核对。
事业收入—教育收费按单位按支出功能科目与一体化系统“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情况表”(资金性质选“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标类型选“21正式指标-当年预算”)中的“已用指标”核对。
财政应返还额度按单位与一体化系统“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情况表”(资金性质选“1政府预算资金”,指标类型选“2正式指标”)中的“预算结余”核对;省以下财政应返还额度应为零。
非税收入征缴数按单位按收入分类科目分别核对纳入预算管理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缴存数。
部分决算数可从一体化系统单位会计核算模块提取。
(四)与财政总决算核对
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缴库数(附04表)与总决算中非税收入衔接一致(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征收范围的除外,如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国库存款利息收入等)。
基本数字表(附02表)与总决算基本数字表衔接一致。
(五)上下年数据核对
结转和结余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核对(包括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口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不一致的进行说明(单位填列CS01-1表;财政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对变动幅度超过5%或变动差额超过1000万元的情况进行说明)。
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核对(附01表),不一致的进行说明(单位填列CS01-2表)。
资产、负债信息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核对(附01表),不一致的进行说明(单位填列CS01-2表,财政分项对变动幅度超过5%的说明原因)。
主要指标上下年变动核对,变动较大的进行说明(单位填列CS02表;财政对机构指标变动幅度超过5%,人员指标变动幅度超过2%,其他指标变动幅度超过20%的情况说明原因)。
(六)表内表间勾稽关系审核
通过软件系统公式进行审核
基本平衡公式,用于审核表内平衡关系。软件中公式提示表现为红色,报错单元格表现为红色。
核实性公式,用于审核表内、表间有关数据的合理性。软件中公式提示表现为绿色,提示单元格表现为黄色。
基本平衡错误需进行调整;核实性错误需认真核实原因,有错更正,无错保留,且需作出合理说明。
(七)数据规范性审核
通过系统中的审核模板进行审核
封面指标填列规范(部门标识代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等);
会计核算规范(经营结余为正数,按规定分配;为负数,结转下年);
预算科目使用规范(被装购置费、退职退役费、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对企业补助、救济费、赠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等);
年末人数填列规范(学生人数、遗属人数、离退休人数、进入社保的离退休人员);
固定资产单价合理合规(房屋单价、车辆单价);
公车配置合规(车辆分类准确,主要领导干部用车填列省所属厅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保留的车辆,其他用车需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合理合规(不得超预算支出,上下年变动情况,人均出国费、人均接待费、车均运维费、车均购置费情况)。
(八)数据衔接审核
项目信息与部门预算衔接一致,包括基本支出项目(F05表)和项目支出项目(Z05-2、Z06、Z08-2、Z10-2、Z12表);
财政拨款收入与部门财务报告中财政拨款收入衔接一致;
资产负债信息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衔接一致(F01、F03表);
政府采购支出信息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表衔接一致(F03)。
(九)关注审计及财政部审核提出问题
预算执行方面:
①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
②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
③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
④预决算差异较大;
⑤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
⑥向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摊派“三公”经费。
决算编制方面:
①账表不符,应编入决算的资金未编入;
②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非独立编制单位编制单户表(与预算衔接、符合公开要求);
③年末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数较大;
④单位支出功能科目使用财政专用科目(如“20826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320303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
⑤商品服务支出列支设备设施购置费,对企业补助列支扶贫支出、购买服务支出,其他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列支扶贫帮扶支出;
⑥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车保有量(主管部门公车费用不能转嫁给下属单位);
⑦涉改单位漏报资产(撤并机构未及时完成资产清算、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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