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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若干通报实务案例(之二)
尤半山 03-11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1169人已围观
预算管理问题
一、2021 年预算公开问题
1、未按照规定模板内容公开。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公开内容不规范。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 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 号)第四条“地方预决算公开的基本要求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的规定,你单位应及时更正预算公开信息,做到内容准确、形式规范。
二、预决算编制问题
1、2020 年决算表项目支出明细未与预算表项目支出明 细相对应。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五条 “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真实、 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 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的规定, 你单位应做到预算表与决算表相对应,内容完整不缺漏。
2、2020 年决算报表中,“利息收入”258.51 元未披露。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制度> 的通知》(财库〔2013〕209 号)第十七条“(三)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决算,做到数据真实正确、内容完整,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的规定,你单位应予整改,根据准确无误的账面数据编制决算。
3、项目支出上年结转结余未编制明细
2020年度预算编制“项目支出-招商香港周-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上年结转结余)”预算76.54万元,未编制明细项目金额。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某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各级党政 机关应当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原则,将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单独列示。合理限定公务接待费预算总额,在规定的经费总额内编制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公务接待经费预算额度经本级财政部门审核后随年度部门预算下达,不得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的规定,你单位应合理编制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准确列支 公务接待费用。
三、预算执行问题
“万名干部下基层”工作补助挤占“培训费”项目资金 4,400元。
【处理意见】以上违反了《某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三十 一条 “市直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当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 组织项目的实施,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的规定,你单位应切实加强项目支出的管理,确保严格执行项目 计划,按照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支出,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全部上缴财政。
四、预算批复与决算及财务账面数据不一致。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 的意见》第三条“各部门应当遵循 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 无预算安排支出。各部门必须按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不得随意调整预算科目和支出用途,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 围、提高开支标准,确需作出调整的,应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通知》 (财库〔2013〕209 号)第十七条“(三)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决算,做 到数据真实正确、内容完整,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 符、表表相符。”的规定,你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按核定的用途使用资金,正确列支会计科目,根据准确无误的账面 数据编制决算。
非税收入管理
二、代管应收房租收入未及时催交上缴国库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代管出租单位网点房,租给乙方刘某使用,尚未缴纳房租收入金额合计330万元。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 “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 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 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 分......(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第三十三条“本条 例所称‘财政收入执收单位’,是指负责收取税收收入和各 种非税收入的单位。”的规定,你单位应对代管的网点房租 收入及时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三、存在应缴未缴国库款项
2020年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要求收回多报销费用款,以及个人2019 年-2020 年6月房租收入款,合计106,474.88元未上缴国库。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通知》“一、切实履行管理 职责,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各执收单位要认真做好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票款分离’要求,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的规定, 你单位应将上述资金 106,474.88 元及时上缴国库。
原始凭证问题
一、原始凭证不合规
1、2020 年7月31日财记 11#凭证,三季度劳务派遣费15,500元;2020年9 月财记11#凭证,四季度劳务派遣 费 15,500元,附件均缺少费用结算明细清单。
2、部分租车费未附租车合同。2020年1月财记4#凭证,支付市某会议服务有限公司租车费5,110元;2020年10月财记17#凭证,支付租车费1,250元;2020年10月财记 18#凭证,支付租车费 1,580元;2020年12月财记 32#凭证,支付租车费 2,455元,以上四笔业务均未附租车合同。
3、2020年6月财记32#凭证,报销会议场地费3,960元;2020年6月财记 34#凭证报销会议费2,800元,以上两笔业务均未附参会人员名单。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 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 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 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 补充。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的规定,你单位应及时改正,财务人员要加强对原始凭证及证明资料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要予以退回,对不完备的原始凭证应按照规定更正、补充。
二、原始凭证附件不全
1、报销差旅费中住宿费共计2,660元无公务卡支付消费凭条。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 管理的通知》第三条 “线下交易需提供POS机消费凭条,通过微信、支付宝及银行快捷支付等进行线上交易的公务消费支出,无POS机消费凭条,经办人在报销时,应提供支付交易截图。”的规定,你单位应在使 用公务卡支付费用凭证后附公务卡支付凭证。
2、受托代理支付共计234,500元,无相关的通知、 文件等;报销快递费共计 414.40元,未附快递明细及付款截图。2020年11月第26#凭证中,印刷装订费19,421.60 元,未附相关明细清单。
【处理意见】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 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 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的规定,你单位应及时改正,财务人员要加强对原始凭证及证明资料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要予以退回,对不完备的原始凭证应按照国 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3、差旅费报销无出差审批单 2020 年8月9 #凭证报销陪同省委督导组差旅费470元、2020 年12月第176#凭证报销差旅费 681元缺少出差审批单。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G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市直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 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的规定,你单位应予改正,今后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的出差不予报销。
工会经费管理
一、工会经费计提错误
2020 年8月财记14#、预记13#凭证,将 2020年工会经费44,400元拨入工会账户。你单位以2019年10月工资为基准计提2020年度工会经费,应以2020 年全年职工工资 总额为计提依据。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某省总工会 《某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章“拨缴经 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的规定,你单位应正确核算工会经费,及时更正账务核算。
国有资产管理
一、资产管理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账 面固定资产原值为498,480元,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45,000元,共计543,480元,资产系统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共计 550,930元,存在 7,450元差异。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 理的通知》(财资〔2020〕97 号)“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 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确保账卡相符。”的规定,你单位应正确核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保证账面与资产系统一致。
二、折旧、摊销计提问题
1、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账面金额379,356.27元,未按照有关规定分类进行折旧。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第三部分 1602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本科目 应当按照所对应固定资产的类别、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的规定,你单位应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项目正确进行核算。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累计摊销账面金额6,428.55元,未按照有关规定分类进行摊销。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 目和报表》第三部分 1702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本科目 应当按照所对应无形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的规定,你单位应正确核算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按照无形资 产的类别、项目正确进行核算。
三、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型号为桑塔纳 2000 轿车(车牌号 F19078),账面原值208,829元,累计折旧 208,829元,净值 0.00 元,实物已丢失,尚未履行资产报废手续。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 目和报表》第三部分 1601 固定资产科目第四条“单位应当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毁损、报废,应当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后续账务 处理”的规定,你单位应予改正,并对资产定期盘点,无实物的资产及时核销,保证账实相符。
四、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2020年12月第62#凭证,局办公室采购打印机3台、传真机1台、茶几2 个、 办公沙发2个、笔记本电脑2台、档案柜5组,合计金额26,140元,计入“业务活动费用-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 出-某专项”科目。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政府会计准则第 3 号——固定资产》 — 8 —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 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 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 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应当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相关的服务潜 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二)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规定,你 单位应予改正,将上述资产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
会计处理问题
一、账务处理错误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280元,通过“应付职工 薪酬-个税”科目计提,通过“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支付,导致两个科目不平。
2、办公费中列支其他经费,共计71,842.70元,其中, 办公费列支下基层补助共计16,400元,列支下基层工作经费20,000元,列支下基层房租9,450元,列支差旅费222.50元,列支职工体检费15,520元,列支包村帮扶费 10,000元,列支看望贫困户购买礼品250.20元, 未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差旅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差旅费中列支“万名干部下基层”补助8,800元, 未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涉密资金10,900为拨付给本单位使用,通过“受托代理资产”科目核算,未做收入。
5、缴纳残保金14,100元,计入手续费,未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处理意见】1-5条上述事项违反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 目和报表》第一部分第七条“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 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 科目。”的规定,你单位应改正错误的会计账务处理,对会 计人员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正确使 用会计科目进行业务核算。
6、会议费中列支12,140元差旅费,且其中住宿费1,400元未附公务卡支付消费凭条。
【处理意见】一是违反了《关于印发<某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 办法>的通知》第十条“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 印刷费、医药费等。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 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回单位报销。”的规定,你单位应正确 核算各项经济事项,准确列支差旅费、会议费。二是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第三条 “线下交易需提供POS机消费凭条,通过微信、支付宝及银行快捷支付等进行线上交易的公务消费支出,无POS机消费凭条,经办人在 报销时,应提供支付交易截图。”的规定,你单位应在使用公务卡支付费用凭证后附公务卡支付凭证。
7、培训费中列支部分差旅费,共计10,007.50 元。
【处理意见】以上违反了《F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七条“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 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 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往返以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市直机关 差旅费有关规定回单位报销。”的规定,你单位应正确核算 差旅费,不得在培训费中列支差旅费用。
8、账面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未分开核算,统一都在基本支出核算,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不清晰。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某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三条“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部门单位为 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第四条“部门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作为项目支出预 算管理”的规定,你单位应切实加强对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分类管理,账簿设置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用途进行, 做到支出各项目与预算批复项目相对应。
9、2020 年12月第49#凭证,收财政拨付2019 年应 休未休假和公务员嘉奖 647,169元,冲减“业务活动费用 -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 出”科目。应当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2020 年12月第 50#凭证,收财政拨付丧葬费和 抚恤费 284,258元,冲减“业务活动费用-财政拨款支出 -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应当 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第三部分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第二条 “单位收到‘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以及 4001 财政拨款收入科目第三条“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根据收到 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 支付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的规定,你单位应予整改,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会计基础工作 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列支会计科目。
二、账实不符问题
被合并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农村工作办公室银行账户存款账实不符。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第三部分 1002 银行存款科目第五条“单位应当 按照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 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 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 次。月度终了,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当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 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的规定,你单位应及时改正,对被合并单位的银行账户余额进行核实。
财务报销管理问题
一、超标准报销
2020年5 月27日、5 月28 日在M市住宿两天住宿费836元,住宿费报销超标准76元;2020 年6月4#凭证,报销差旅费13,721.50 元, 其中6月3日出差M市上报项目材料两天住宿费765元, 超标准报销5元。
【处理意见】以上违反了《某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省级、 厅局级以外的其他人员住宿费标准为380元,旺季期间(7 月-9 月)D市等上浮报销价格为450元。” 的规定,你单位应予整改,收回超标准多报销的差施费,今后报销时应严格按照出差人员职级及差旅住宿费标准执行。
二、部分公务接待费报销未实行“一事一结”
2020年1月财记 4#凭证,报销公务接待费用共计金额29,880元,其中 19,226元公务接待费未实行一事一结。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F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第三条“公务接待活动费用要据实一次一结账,列出消费明细,无消费明细不予报销。”的规定,你单位应规范公务接待费报销,严格执行“一事一结”。
三、报销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
2020 年8月第9#凭证中,赴H市协助省局组织检疫出证系统培训差旅费报销单中的城市间交通费为 73 元, 实际车票金额为53元。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A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 审核差旅费开支,批准人和出差人员应当对发生差旅费的真 实性负责。”的规定,你单位应予整改,收回多报销的20元, 今后严格规范报销程序,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 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四、报销审批手续不全
2020年1月第2#凭证,根据“原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报告” 结果调账205,245元,缺少单位领导及经办人签字。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 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 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 补充。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的规定,你单位应及时改正,财务人员要加强对原始凭证及证明资料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要予以退回,对不完备的原始凭证应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政府采购问题
一、印刷服务未定点采购
2020 年4月18 #凭证,工作专班印刷费5,000 元;2020 年12月55#凭证,报销印刷费427元;2020年12月182#凭证,报销印刷费9,000元;2020年12月184#凭证,报销印刷费 31,106.81 元。凭证后附发票开具方不属于印刷定点采购单位。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关于公布2019-2020 年度市级零星办公家具、印刷、厨具采购定点供应商的通知》第一条“本次定点采购范围为市直各 部门、单位采购预算在10 万元以下的零星办公家具、印刷和厨具。保密性印刷不在本次定点印刷范围之内。情况特殊, 无法实行定点采购的,报经市财政局批准后,可以采取其他 方式采购。”的规定,你单位应及时改正,严格按通知要求 进行定点采购。无法实行定点采购的,应报市财政局批准后, 再进行其他方式采购。
二、采购合同要素填写不全
2020年5月财记2#凭证,与市某家具有限公司签订的家具购销合同19,560元;2020年6月财记5#凭证,与市K家具有限公司签订的家具购销合同6,055元。以上两个合同,甲方乙方单位名称、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日期等基本要素空白。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 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 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 补充。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的规定,你单位应及时改正,财务人员要加强对原始凭证及证明资料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要予以退回,对不完备的原始凭证应按照规定更正、补充。
往来款管理
一、往来款长期挂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账面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411,848.83元,其中因历史遗留问题挂账金额274,250.13元;账面其他应付款余额3,093,414.29 元, 其中因历史遗留问题挂账的金额为2,818,921.29元。
【处理意见】上述事项违反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 目和报表》第三部分 1218 其他应收款科目第四条“单位应当于每年年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生不能收 回的迹象,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对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确认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 销。”、2307 其他应付款科目第三条“(五)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其他应付款项,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的规定,你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清理、 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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