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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版
尤半山 03-11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491人已围观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印章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用印安全,维护印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印章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XXXX组印章(以下简称XXX组印章)、XXX委员会印章(以下简称XXX委印章)、XXX印章(以下简称XXX印章)以及各党支部、财务、各科室(科室)、基层单位的印章。
第三章 印章管理
第三条 XX组、XXX委印章由XXX科保管,XXX印章由办公室保管,各党支部、财务、各科室(科室)、各基层单位的印章由相关科室指定专人管理。
第四章 使用范围
第四条 印章使用范围:
1.以XX组、机关党委、X机关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XX组、机关党委、X机关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以XX组、机关党委、X机关名义签署的合同、授权书、承诺书以及需要证明的各类材料等。
2.根据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的印章事宜。
3.各党支部、财务、各科室(科室)、各基层单位的印章使用范围由相关科室予以明确。
第五章 使用办法
第五条 使用XX组或XXX委印章需经XX组或机关XX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用印科室负责人逐级签字审批,使用XXX印章需经局主要领导、业务分管领导、用印科室负责人逐级签字审批。使用各党支部、财务、各科室(科室)、各基层单位的印章,由各相关科室确定使用流程。
第六条 使用印章,应按规定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附件1),印章管理人须认真核对审批信息,并填写印章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2)。
第七条 严禁在空白纸张、介绍信、证书等材料上加盖印章。印章原则上不能携带出机关使用,确因工作需要的,须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印章管理人员监印。
第八条 加盖印章应清晰、端正,“骑年盖月”,上不压正文。印章名称要与印件落款一致。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拒绝印章使用:
(1)未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或批准权限不当的;
(2)印章使用内容与印章使用审批表填写不一致的;
(3)非本科室工作人员使用印章或印章使用内容与本单位职责无关的。
第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擅自使用印章或印章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印章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1.《用印审批表》
2.《印章使用情况登记表》
XXX
印章使用审批表
用印文件 名称 | |||||
用印科室 | 用印 地点 | 司印人 | |||
申请用印 名称 | XX组章□ XXX章□ XXX章□ 其他 □ | ||||
用印科室 负责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主管领导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主要领导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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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使用情况登记表
序号 | 日期 | 科室 | 事由 | 经办人 | 印数 | 审批人 | 备注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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