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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从零余额账户借款给其他单位的会计处理探讨

尤半山 尤半山 03-12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1162人已围观

问题1:单位从零余额把钱借给其他单位,但是还款时钱还到了基本户,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支出的时候财务会计是其他应收款,预算会计是否需要确认支出?


问题2:假如跨年归还,如何做凭证?我单位很多这种情况。财政默认,二级单位经费不足,只有向我们借,财政以后补足他们后再还到我们实有资金账户,基本上归还都跨年。没还的,年底预算会计将待处理科目转为确认支出。

 

回复:


关于下属单位向主管部门借支预算资金的问题,有的是因为下属单位无对应资金来源;也有的是地方财力有限,下属单位因预算资金不足,但是有些刚性支出又不得不支付,于是存在向主管部门借支预算资金的情况,待预算下达后或有资金来源时进行归还。


此类从零余额借出(拨付)预算资金给下属单位的情形,严格而言在程序上是不合规的,按照《预算法》“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的规定,其实质是改变了原有预算资金用途。


但在实际工作中因多种因素影响,这种现象也时有发生,合规合理性我们不予置评,此处仅仅探讨其账务处理。


一、《预算法》对于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第二次修正):


第十三条 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六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不得截留或者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


第七十二条 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三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④违反本法规定,改变预算支出用途的……

 

二、关于零余额向本单位或本部门其他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的规定


(一)《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8〕95号)规定:

 

预算单位不得违规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或本部门其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下列支出除外


1.依照《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等制度规定,按合同约定需向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支付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2.确需划转的工会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应缴或代扣代缴的税金,以及符合相关制度规定的工资中的代扣事项;


3.暂不能通过零余额账户委托收款的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

4.报经财政部审核批准的其他资金。


(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明确“规范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管理”,严格规范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支付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三、问题探讨


(一)年内归还情形的会计处理


1、从零余额借出预算资金时

财务会计

借:其他应收款—下属单位A  20万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  20万元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待处理  20万元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20万元


2、下属单位A归还借款至主管部门基本户时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财政拨款资金  20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下属单位A  20万元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财政拨款资金) 20万元

贷:行政支出—待处理  20万元


3、主管部门按原预算资金用途使用时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等  20万元

贷:银行存款—财政拨款资金  20万元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万元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财政拨款资金) 20万元

 

(二)年内未归还情形的会计处理


1、从零余额借出预算资金时

财务会计

借:其他应收款—下属单位A  20万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  20万元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待处理  20万元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20万元


2、年末将未归还的借款按原预算资金的经济分类科目确认相关预算支出科目


财务会计不处理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万元

贷:行政支出—待处理  20万元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第二次修正),第六章“预算执行”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虚假列支”和第五十八条“各级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实行收付实现制”的规定,纳入当年部门预算的已支付款项,必须在当年列支预算支出。

 

3、下属单位A在第二年归还借款至主管部门基本户时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财政拨款资金  20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下属单位A  20万元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财政拨款资金) 20万元

贷:财政拨款结转—年初余额调整  20万元


4、主管部门按原预算资金用途使用时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等  20万元

贷:银行存款—财政拨款资金  20万元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万元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财政拨款资金) 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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