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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务报告相关知识问答(第一期)

尤半山 尤半山 03-11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443人已围观

政府财务报告相关知识问答(第一期)

1.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要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现代预算制度的基础和组成部分,通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能够完整反映各级政府拥有的各类资产和承担的各类负债等政府“家底”情况,丰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的分析工具和手段,进而更好地服务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体来讲:一是能够为研判财政经济运行走势、合理配置政府资源提供信息支撑,从而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二是有利于加强政府资产和负债管理,进而提升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三是有利于准确计量政府活动的真实成本,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提高财政资源使用效率。四是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财政透明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从国际上看,推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已成为公共财政管理的发展趋势。世行调查结果显示,全世界有约25%的国家推行了这项改革。3/4以上OCED成员国编制了权责发生制年度政府财务报告。2014年,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对改革作出顶层设计,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具体内容及配套措施,确定了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标志着改革正式启动。

2.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总体目标是通过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同时实现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功能,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支持,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3.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三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四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这四项改革任务相辅相成。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是前提和基础,在会计核算环节引入权责发生制,完善政府财务会计功能,为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是关键,各级政府和部门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分别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及各部门的财务状况;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是保障,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后,都要按规定接受审计,审计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公开透明;加强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是目的,以政府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为基础,系统分析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水平,推动加强政府预算、资产、负债和绩效管理,为地方政府发债提供更全面的信用评级依据,有利于地方债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4. 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答: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包括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由政府部门、单位编制,主要反映本部门、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等。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由政府财政部门编制,包括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分别反映本级政府整体和行政区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中长期可持续性等。部门财务报告是综合财务报告的合并对象和基础。

在具体编制过程中,首先由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报告,经过逐级合并,形成本部门财务报告。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合并各部门财务报表和本级财政总会计报表,以及政府在国有企业中享有权益的数据,编制形成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地方省(市)辖区内上下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形成本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5.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进程可划分为几个阶段?

答:2014年以来,改革进程大体可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试点先行,建章立制”。2015年,财政部着手谋划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基于当时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印发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2017年中央本级选择了原国土资源部和原国家林业局2个部门,初次试编2016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2017年制定发布《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政府会计制度颁布,从制度层面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双基础、双报告”的会计核算模式,解决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核算基础问题,为全面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创造了条件。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提质定型”。2019年,财政部按照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作了全面修订,编制制度基本定型。2020年编制2019年度政府财务报告工作步入新的阶段,实现“跨越式”发展,从40个中央部门扩大到108个,2021年进一步增加到119个,在此基础上首次编制2020年度中央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此同时,地方层面,实现分级次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全覆盖,2021年18个地区编制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2022年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编制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据初步统计,此项工作涉及全国70多万家行政事业单位。

6. 近年来,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近年来,通过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不断探索方法、积累经验,改革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是基本摸清了“家底”。从前期编制情况看,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均按要求编制并提交财务报告,较为全面地反映了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二是锻炼了队伍。相关财务人员通过参加编制工作进一步加深了对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的理解,有效提高业务水平,也促进了各单位对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执行。三是推动了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形式上表现为财务数据的收集整理,实质上既能体现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也是推动提升管理能力的新抓手,对各单位加强资产、负债、预算、绩效管理将发挥直接的推动作用。

7.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与部门决算报告有什么区别?

答:政府部门需要同时编制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

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部门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含运行成本)和现金流量等信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决策或者进行监督和管理。财务报告主要依据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会计核算信息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财务报告使用者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债权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会计主体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决算报告的目标是向决算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有关的信息,综合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有助于决算报告使用者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决算报告主要依据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会计核算信息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决算报告的使用者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会计主体自身、社会公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两套报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各有侧重、互为补充、有机衔接。财务报表中财政拨款收入数据应与决算报表中的财政拨款收入数据一致。

8.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财政决算报告有什么区别?

答: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财政决算报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第一,报告目的不同。财政决算报告采用收付实现制,主要从流量方面,反映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通过与当年预算对比发现问题,为科学编制预算、开展预算监督等提供支持,但是缺乏政府资产、负债等存量信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采用权责发生制,主要从存量和流量两个方面,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能够完整反映政府所拥有的各类资产和承担的各类负债等政府财务“家底”,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促进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等提供支持。此外,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对收支确认存在较大差异,进而对收支分析产生影响。第二,编制方法不同。财政决算报表主要根据财政总会计数据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表不仅需要财政总会计数据,还需要将财政与部门、部门与部门、财政内部不同资金主体之间的经济业务和事项进行抵销合并,相对来说方法更为复杂、难度更大。

9.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有什么区别?

答:一是报告作用不同。部门财务报告关注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以揭示财务风险,为编制综合财务报告打下基础。资产报告侧重反映资产规模和保值增值以及资产管理情况,旨在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是编制方法不同。部门财务报表是合并报表,涉及部门内部债权债务事项需要作抵销处理,因此部门财务报告反映的资产、负债总额通常会小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数据,但净资产数额出入不大。

三是编制范围不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主要以财务风险和责任是否由政府直接承担为标准界定编制范围。部门所属单位(包括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都要纳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范围。国有企业(集团)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和责任应由企业集团承担,故不属于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范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范围与国有资产分类管理要求相适应,主要依据是否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来判断,包括国有企业(集团)下属的事业单位,不包括政府部门所属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综上,从报表数据看,对于单个单位,两类报表中资产负债数据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对于整个部门,在编制范围相同的前提下,除涉及抵销的项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外,其他项目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10.为提升政府财务报告编报质量,需要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可从以下方面入手提升政府财务报告质量:一是规范基础管理。从规范会计核算、加强日常对账,定期清查资产负债、优化编制机制等方面着手,细化管理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为报告编制打好基础。二是严把审核关口。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厘清不同审核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持续跟踪督促审核查出的问题,直至问题纠正到位。三是做好相关报告之间的衔接。准确把握财务报告的功能定位,加强与财政决算、国有资产报告、债务统计报告之间的有机衔接,确保数据来源可靠、出入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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