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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如何弥补亏损

尤半山 尤半山 03-11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351人已围观

公司分立是指原有的一个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有两种方式,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对企业分立之前,被分立企业尚未弥补的亏损如何弥补呢?

  企业分立的企业所得税区分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相对于特殊性税务处理,一般性税务处理,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同时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对于企业分立之前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分立前的亏损: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存续分立被分立企业分立前的亏损,并不转移,仍有分立后的被分立企业依法弥补;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被分立企业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相应未弥补的亏损在清算所得中弥补。

  企业分立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被分立企业资产不按资产的出售处理,不确认所得或者损失。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至于对企业分立前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即,不论是存续分立,还没解散分立,分立之前尚未弥补的亏损,按照各分立企业的资产占比,在各分立企业弥补,亏损弥补仍坚持先亏先弥补,并且不得超过法定弥补年限。


Tags: 公司企业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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