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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检查问题及认定依据实务案例系列(3)
尤半山 03-12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794人已围观
资产管理
一、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案例:某学校2020 年付专业设备款26000元,其中8000元安装调试费未计入固定资产。
依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一固定资产》第三章第九条 “政府会计主体外购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处理决定:针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责令单位及时调整会计科目,补办相关的固定资产手续,规范固定资产核算, 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二、提前更新办公设备
案例:某单位办公大楼搬迁时,部分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存在提前更新情况。
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八章第四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
处理决定:责令单位今后应积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做好办公设备统筹利用工作,杜绝资源浪费。
三、报废固定资产未经审批问题
案例: 某局2017年1月报废A车辆及2018年11月报废B车辆均未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其中B车辆报废无报废收入。
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行政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处置”。车辆报废无报废收入违反《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行政单位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的规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处理决定:责令单位今后规范车辆报废程序,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规定进行改正,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非税收入问题 案例:某单位罚没收入上交情况,发现2015年7-9月现金罚没款8500元于2016年6月上缴财政非税专户,期间间隔长达12个月。 依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二)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并对欠缴、少缴收入实施催缴;” 处理决定:对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问题,责令单位今后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 会计核算问题 财务管理问题
现金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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