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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拼别墅可否认定为普通标准住宅
尤半山 03-12 【会计相关问题解答】 890人已围观
叠拼别墅可否认定为普通标准住宅
有网友提问“叠拼别墅”单套面积<144㎡,可否作为普通住宅?随别墅附赠了地下室、车位、阁楼等不少面积,要不要合并确认普通住宅面积?
首先,要明确一点,规划为“别墅”,字面上可能就无缘于普通住宅,因为~~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一)项所称的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其次,规划为“别墅”,别墅地上面积容积率一般不能满足大于1的普通标准住宅限定条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第三,面积标准。各地略有不同,1、单套建筑面积在120㎡以下;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以下;3、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4、单套套内建筑面积120㎡以下。别墅单套面积较大,但因为附赠的多,计入产权的面积可能不大,或许能刚好符合普通标准住宅面积标准。那么附赠的面积计入普通标准住宅面积条件中吗?一般不需要,以签约合同及确权面积为准。例如~~山东:普通住房面积标准以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为准,不包括单独注明的车库、地下室面积。
第四,成交单价。规划为“别墅”又附赠了很多东西,很多面积,这些都要计入产权面积单价中,即可售面积单价可能要远远高于一般普通标准住宅,“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也有1.4倍以下、1.44倍以下或其他标准的)”虽然个别省份在市场下行时刻已不关注价格问题,但为了税收,调整增值率大于20%貌似也是很容易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