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因生理特点造成在劳动中的特殊困难,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是国家保护女职工健康、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对经期女职工应予以特别保护,如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从事连续站立劳动的,每2个小时安排10分钟工间休息;患有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天的休息时间;以及发放女职工卫生费等等经期特别保护措施。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2012.4.28)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二)《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2019.12.9)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保护:……用人单位为在职女职工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放卫生费。所需费用,企业可以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按现行财政负担政策列入预算。卫生费的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生活水平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0年3月8日起施行。1992年3月31日施行的《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明确女职工卫生费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规定:“为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维护女职工权益,根据《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决定对我省女职工卫生费标准明确如下: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按照每人每月30元标准发放卫生用品或者费用。所需经费,企业可以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可以按规定从公用经费项目中列支。卫生费的标准将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生活水平适时作出调整。”(四)《河南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2018年8月22日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第九条 …… 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所需费用,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按现行财政负担政策列入预算。”
实践中,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女职工卫生费的经费预算保障有两种途径,一是随人员经费在每月工资表中发放,计入基本工资纳入部门预算;二是各省出台相关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用人单位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发放。举例:某行政单位2021年11月工资表中,基本工资中职级工资和职务工资分别为60万元和90万元,女职工卫生费为6000元;津补贴为110万元,编制部门预算时财政要求将女职工卫生费列入“基本工资”预算。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含离退休费)150.6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110万元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含离退休费)100.6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110万元借: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 100.6万元(其中:含女职工卫生费0.6万元) 行政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 110万元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50万元1、因发放女职工卫生费属于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一般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福利费”经济分类指标下支付。如果单位“福利费”指标不够,也有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支付的情形。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万元注:如在“福利费”预算指标中支付,会计核算经济分类科目就选“福利费”;如单位因“福利费”预算指标不够,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支付,建议会计核算经济分类科目就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因为“福利费”经济分类科目说明为“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福利费一般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编制预算,财政据此下达预算控制数指标,所以没有从“福利费”指标中支付的女职工卫生费在会计核算的经济分类科目时不宜选择“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