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值班)行为在基层几乎是常态,而调休往往无法兑现,不少地方并未明确是否可以报销加班工作餐或者领取误餐补助,无规可依也容易让管理者无所适从,有心无力,也令加班人员容易产生负面情绪。根据中央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的精神,建议相关部门尽快明确工作人员额外付出劳动的补偿内容。
现获取贵州省2019年发布的相关文件,小编根据内容做一些简要介绍,供大家了解掌握,还是那句话,要因地制宜,不可机械照搬,当然其他省有加班误餐补助规定的也可以留言给小编,有机会我们再做一个汇总。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加点的工作人员。加班指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工作,加点指法定工作日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适用于确因工作需要且经单位批准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连续工作2小时及以上的情况。注意关键词:工作需要、单位批准、连续工作2小时,就是说加班的必要性、合规性和满足条件。即加班应规范化管理,不能你科室领导或个人自行决定加班,比如有些是因为个人拖拉或业务不熟等原因而延长时间加班,加班要有合理正当理由,履行审批手续,也不得虚报误餐补助,或扩大范围加班福利化。
1、上级部门安排的阶段性中心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才能完成;2、上级部门或领导临时交办的紧急任务需要及时完成的;3、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2、不需要到办公室坐班,只需要开通电话,有事进行安排处理的值班带班;
1、工作日晚上连续加班2小时及以上的,每人每次可开支加班误餐补助40元;2、休息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连续加班不满4小时的,可开支40元/人.次;连续加班满4小时及以上的,可开支100元/人.次。1、单位应建立加班误餐补助登记审批制度,规范补助报销程序;2、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在市区履行公务,因公务时间较长且路程较远无法回到单位或回家用餐的,经批准可凭当日餐饮发票,在40元加班误餐补助标准内报销。与湖北作法有所不同的是,湖北要求在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从贵州文件理解,似乎仅对市区公务误餐要求发票报销,而对于其他情形,似可以报销包干补助,但小编翻阅遵义市的操作细则(见下图)则明确必须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就餐发票据实报销,所列支出经济科目为“伙食补助费”,与其他地方列“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又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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