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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2人合住1间房可以超过单间住宿标准吗

尤半山 尤半山 03-12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4600人已围观

日常与群友交流探讨时总会遇到一些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很有些伤脑筋。财政部“咨询留言”栏目往往也有一些类似棘手问题,但有时官方回复含糊,咨询者也得不到想要的确切答案,这可以理解,要慎重呗!我们则灵活一些,反正业务探讨交流,“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大概也挨不了什么板子,只为给疑惑者一点思路,尽可能不误导别人,“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初心还是好的。当然这也是我们平台顽强的生命力所在。


比如前两天的问题,2个人出差异地,明确住宿费标准为330元/人.天,但2个人关系好,也可能出于节约财政资金考虑就2人同住,选择了500元标准的房间,没有超过2人的额度660元,相比1人1间还节约了160元,那么是否可以按500元的标准报销呢?


第一,我们要明确差旅费管理办法是在各地各部门单位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结合地方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共性内容,也有个性内容,比如有些地方允许报销单位常驻地往返机场的交通费用,有些则不能;有些地方坐长途车有额外补助,有些则没有;有的允许自驾车公务出行,有的则严禁私车公用。因此我们在报销审核时应因地制宜,执行本级所适用的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


第二,在出差住宿政策方面,我们捋一捋:


1、住宿费限额标准是统一规定的,由各地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分地区分级别进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确认后公布。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财行[2016]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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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即按职务级别及对应的住宿费标准来选择入住宾馆及房型。


3、对2人1间房不再作硬性规定,就是你可以2人1间,也可以1人1 间,同时也不再要求必须住定点饭店。这一点和会议、培训活动安排住宿有所不同,毕竟综合定额标准过低,按2人1间标准安排后,男性和女性不能共住时可以安排单间,另外会议、培训原则上必须在定点宾馆。


4、有些地方政策(如浙江、内蒙古):工作人员单次出差,原则上允许在经批准的出差天数和规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之内按实际住宿天数、实际出差人员统筹使用。


即在批准的出差期间,可以在以相应级别住宿费总额标准不变的情况下统筹调剂使用,比如单次出差住10天,每天住宿费标准500元,那么此行住宿费总量为5000元,第一天没有找到合适的饭店,允许超标住500元以上的房间,第二天可以住相对经济一点的快捷酒店,报销的住宿费总和不能超过5000元。多人多天同次出差的住宿费标准等于人均住宿费标准*住宿天数*人次。


5、午休房、钟头房报销以各地明确的政策为准。


回到问题中来,上述政策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那么我们进行一番探讨:


如果执行上述第4点的地方政策,问题中的2人住1间500元的房间是允许报销的,没有突破2人1 天的住宿费总和660元的限额标准,客观而言还节约了财政资金。浙江、内蒙古的政策固然更具灵活性,但会不会助长2人按顶格标准去选择同住豪华房间的风气呢?


没有明确上述政策的地方,因为尺度不同,又不可能照搬执行,所以我们就要尽可能考虑审计风险。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特殊情况操作。从反对铺张浪费角度考虑,我们认为无论是1人1间还是2人1间原则上都不应超过相应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而确因组织方硬性安排导致住宿费超标,应书面说明情况报主要领导批准后予以报销。


案例:2人出差同住1间,期间同房1人提前离开,导致另1人住宿费超标49元,报销时财务人员审核不严导致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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