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营养改善计划会计核算办法(参考)
小编按:
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文件明确“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其中,国家试点地区(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不含县城)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地区(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在地方落实国家基础标准后按照每生每天4元给予定额奖补。”
资金使用范围:
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或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和城市学生伙食、弥补学校公用经费和开支聘用人员费用等方面。因供餐增加的运营成本、食堂聘用人员费用等支出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学校可统筹改善办学条件相关资金,推进食堂(伙房)建设和条件改善。食堂(伙房)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畴。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申报使用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会计核算,根据国家《政府会计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2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皖教财〔2014〕8号),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三、学校食堂实行单独核算,年末应当将食堂的报表信息并入学校相关报表的相应项目,并抵销中小学校与食堂的内部业务或事项对中小学校报表的影响。中小学校在编制收入费用表时,应当将食堂本年收入和费用相抵后的净额并入本表“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并单独填列于该项目下的“食堂净收入”项目。中小学校在编制预算收入支出表时,应当将食堂本年预算收支相抵后的净额并入本表“其他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并单独填列于该项目下的“食堂净预算收入”项目。七、学校食堂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一)学校食堂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使用的会计科目可以不设置。在不影响账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二)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中小学校不得打乱重编。(三)学校食堂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四)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皖教财〔2014〕8号)规定,“食堂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含维修),义务教育阶段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范围,由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非义务教育阶段,由财政或学校予以保障”,本办法不再设置“固定资产”会计科目。历史上形成的食堂固定资产转入学校统一管理。(一)学校食堂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三)学校食堂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四)学校食堂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五)学校食堂财务报表应当由学校负责人、食堂负责人和食堂会计人员签名并盖章。十、学校食堂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中小学校,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二、学校食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四、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实际库存现金数。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学校食堂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账户。二、学校食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四、学校食堂应当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实际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款项。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发生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等。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本科目中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发生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库存物品是指学校食堂在经营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主、副食品及燃料等一次购买分批分期使用的各种货物。食堂随买随用的零星货物和“一日一供”当即用完的生鲜食材可以在验收合格后直接列费用,不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库存物品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可按以下类别进行明细核算:①粮食、②食用油、③蔬菜、④肉(豆)制品、⑤水产品、⑥蛋奶类、⑦调料、⑧燃料、⑨其他材料。三、库存物品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取得的库存物品,应当按照其取得时的成本入账。购入库存物品验收入库后,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库存物品时,平时只填制出库单,登记库存物品明细账或明细表(数量),月末汇总,可选择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计算发出库存物品实际成本,借记“伙食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领用库存物品时计算成本的方法,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四、学校食堂的库存物品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至少每月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库存物品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通过“待处置财产损溢”科目进行账务处理。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资产盘盈、盘亏和报废、毁损的价值。二、待处置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生盘盈时,借记“库存物品”等,贷记本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费用”或“其他收入”等科目。发生盘亏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品”等;查明原因后,属于正常自然损耗的,应借记“伙食费用”或“其他费用”,货记本科目;属于人为因素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应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完毕的各种资产的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完毕的各种资产净溢余。年度终了报经批准处理后,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因购买材料、货物及接受服务等而应付的款项。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三、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购入材料、货物等已验收入库及已接受服务但款项尚未支付的,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库存物品”、“伙食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偿付应付账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金额。一、本科目主要核算学校食堂使用IC卡管理,对IC卡充值及预收的各类伙食费。以IC卡充值方式预收伙食费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根据IC卡消费的就餐费用清单确认为伙食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停用IC卡退回卡内余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以现金方式预收伙食费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预收的伙食费当期结转确认为伙食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退伙食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预收但尚未结算的伙食费金额。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营养改善计划财政预拨款和其他各项应付及暂收款项。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付款的类别和债权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明细核算。三、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收到学校转来的营养餐预拨款和其他应付及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营养餐拨款等相关明细科目;期末,核算营养餐业务时,按本期核准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营养餐拨款,贷记“伙食收入—营养餐收入”科目;支付其他应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金额。二、如学校食堂既有营养餐又有非营养餐的,本科目需按营养餐累计盈余和非营养餐累计盈余进行明细核算。三、累计盈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年末将“本期盈余”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本期盈余”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累计实现的盈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累计发生的亏损。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本期各项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二、如学校食堂既有营养餐又有非营养餐的,本科目需按营养餐本期盈余和非营养餐本期盈余进行明细核算。(一)期末计算盈余时,应将“上级补助收入”、“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结转到本科目,借记“上级补助收入”、“伙食收入”、“其他收入”,贷记本科目;将“伙食费用”、“其他费用”科目发生额结转到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费用”、“其他费用”科目。(二)年末,完成上述结转后,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累计盈余”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累计盈余”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自年初至当期期末累计的盈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自年初至当期期末累计发生的亏损。为及时反映学校食堂的盈亏状况,应按月编制“学校食堂收入费用表”,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分析原因,不断改进。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拨给学校食堂的补助资金或上级单位拨付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二、学校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收到学校拨入的补助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期末,将本科目余额结转至“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向师生提供伙食服务等收取的伙食费收入和营养餐财政拨款收入,包括膳食补助资金收入、学生自付款“X”收入、陪餐伙食收入、教职工就餐伙食收入、其他代办伙食收入等。二、如学校食堂既有营养餐又有非营养餐的,本科目需按营养餐收入和非营养餐收入进行明细核算。营养餐收入需按“学生餐费”、“陪餐餐费”、“教职工就餐费”等明细科目核算。(一)收到师生消费交来的的现金、刷卡金额时,借记“库存现金”、“预收伙食费”等科目,贷记“伙食收入—非营养餐收入”科目;(二)营养餐拨款采用预拨形式的,应分期核算伙食收入。在收到预拨的营养餐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营养餐拨款”科目;期末按本期核准的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营养餐拨款”科目,贷记“伙食收入—营养餐收入—学生餐费”科目。(三)营养餐拨款采用后拨形式的,按本期核准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营养餐拨款”科目,贷记“伙食收入—营养餐收入—学生餐费”科目;(四)收到营养餐陪餐教师、用餐教职工消费交来的现金、银行转账或刷卡金额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预收伙食费”等科目,贷记“伙食收入—营养餐收入—陪餐餐费、教职工就餐费”科目;(五)期末,将本科目余额按科目明细结转至“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营养餐收入(非营养餐收入),贷记“本期盈余—营养餐盈余(非营养餐盈余)”科目。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除上述收入以外的收入,如捐赠收入、利息、包装物和饭菜下脚料处理等。二、其他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收入时借记“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将本科目余额结转至“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伙食费各项费用,如原材料支出、人工费、水电费、燃料费等,由财政经费保障的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运转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不在食堂专账中列支。二、如学校食堂既有营养餐又有非营养餐的,本科目需按营养餐费用和非营养餐费用进行明细核算。三、本科目需按如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①粮食、②食用油、③蔬菜、④肉(豆)制品、⑤水产品、⑥蛋奶类、⑦调料、⑧人工费(营养餐费用不使用)、⑨水电费(营养餐费用不使用)、⑩燃料费(营养餐费用不使用)、⑪低值易耗品(营养餐费用不使用)、⑫其他。四、伙食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对于执行出入库手续的货物,平时领用以“出库单”记录,月末计算领用货物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品”;对于随买随用的零星货物和“一日一供”当即用完的生鲜食材,验收合格后可不通过“库存物品”科目进行核算,凭采购单、验收单及发票,直接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将本科目余额按明细科目结转至“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贷记本科目。一、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不能计入伙食费用的其它各项费用。二、其他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费用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期末,将本科目余额结转至“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五部分 会计报表格式
1.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资产负债表
2.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收入费用表
上述《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收入费用表》为月报表,一式三份,一份会计留存,一份食堂留存,一份学校留存。(编辑:公众号“榕树码头”)
第六部分 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自制单证
一、采购单
为规范核算食堂的盈亏情况,采购人应填制采购单,凭采购单进行验收(可代替入库单)。采购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交会计,作为记账依据,第三联为验收人留存联。采购单(入库单)应当与供货商的供货单相匹配。采购单数量、金额不得修改,如果开票错误,应作废重开。
二、出库单
出库单应由厨房负责人填写,一式三份,交领料人去仓库领料。一份领料人带回作为货物进入食堂的依据,一份保管凭此记账,库管员按货物分类定期汇总,做好“发出货物汇总表”,并报会计进行记账。出库单数量、金额不得修改,如果开票错误,应作废重开。
三、库存物品盘存表
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货物验收和出入库制度。日常发出货物成本根据账面数量和金额来计算。货物的实有数和账面数应每月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同时仓库保管员记录的库存货物明细账与会计记录的库存货物金额账应每月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注:盘存货物要根据库存物品具体品种盘存,盘存表可以根据库存物品品种自制。
第七部分 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核算案例
下列案例按既有营养餐又有非营养餐模式且使用IC卡管理模式设计,如只有一种模式可省略伙食收入、伙食费用、其他收入、本期盈余和累计盈余中营养餐和非营养餐二级科目,有三级科目的直接将三级科目提升为二级科目。
【例1】某校食堂实行IC卡管理办法(以下涉及IC卡业务均为非营养餐业务),学生、教职工充值收入15000元,全部存入银行,食堂会计根据IC卡充值汇总记录单及银行交款单作如下会计分录:学生交纳营养餐自付款110000元,存入银行,食堂会计根据银行交款单作如下分录:【例2】该校食堂收到政府采购某供货商配送的伙食材料,大米2000公斤价值10000元,面粉1000公斤价值4000元,食用油200公斤价值6000元,货款未付,材料已验收入库。会计根据采购凭证或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例3】该校食堂以银行转账支付方式承付上述材料款,食堂会计根据付款申请单、银行回单和购货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营养改善计划直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参照【例13】,食堂会计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和购货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例4】该校食堂需采购伙食材料一批,某食品商场送货上门,现货款已付,材料已验收入库。会计根据发货清单(牛肉250公斤15000元,各类蔬菜10000元)、入库单和支付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例5】月初蔬菜供货商根据该校食堂提供的日采购计划按日配送蔬菜,经验收合格后未入库当日直接使用,当月累计购菜31000元,其中用于营养餐29000元、非营养餐2000元。月末一次性付款。会计根据发票和当期汇总的采购单作如下会计分录:【例6】该校食堂购入一次性炊具,从出纳处支取现金500元(非营养餐费用)。食堂会计根据购货发票做如下会计分录:【例7】支付食堂炊事人员工资或劳务费3000元,其中营养餐费用(财政专项补助)2000元,非营养餐费用1000元,食堂会计根据工资发放表和支付凭证做如下会计分录:(营养餐工资财政专项补助由学校财务会计核算,编辑:公众号“榕树码头”)【例8】食堂实行分表核算水电气,食堂会计根据水电气收费单据(非营养餐费用)和支付凭证做如下会计分录:【例9】该校师生当月刷卡消费45000元(非营养餐部分),期末结转伙食收入,食堂会计据此作如下会计分录:【例10】该校食堂会计根据库房出库单汇总表(不含营养餐出库),汇总本期领用库存物品计40000元,食堂会计做如下会计分录:【例11】该校食堂会计根据营养餐库房出库单汇总表,汇总本期领用库存物品计30000元,食堂会计做如下会计分录:【例12】期末盘库,发现大米短缺10公斤,价值50元,报经审批后确定为自然损耗,食堂会计做如下会计分录:【例13】该校享受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就餐人数、天数和餐费标准,食堂11月份营养餐核准膳食补助资金40000元,学生自付部分资金20000元。12月份收到学校拨付的上月份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40000元,食堂会计做如下会计分录:【例14】该校食堂收到营养餐陪餐教师以现金方式(或IC卡刷卡)消费交来营养餐陪餐餐费(个人负担)200元,食堂会计做如下会计分录:【例15】该校食堂会计月底将“伙食收入—营养餐收入”科目和“伙食费用—营养餐费用”科目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营养餐本期盈余”科目,食堂会计做如下会计分录:(注:伙食费用应按月底所有明细科目账面数做会计分录)【例16】该校食堂会计根据期末收入费用表(不含营养餐收入费用),将“伙食收入—非营养餐收入”和“伙食费用—非营养餐费用”、“其他费用”科目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非营养餐本期盈余”科目,食堂会计做如下会计分录:其他费用 50(注:伙食费用应按月底所有明细科目账面数做会计分录)【例17】年末,该校食堂会计将“本期盈余—营养餐本期盈余”的余额1200元转入“累计盈余—营养餐累计盈余”科目,食堂会计做如下会计分录:【例18】年末,该校食堂会计将“本期盈余—非营养餐本期盈余”的余额450元转入“累计盈余—非营养餐累计盈余”科目,食堂会计做如下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