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签批流程
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应按照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一位副职分管。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财务工作负监管和领导责任,做好财务收支监督审核工作,宏观掌握单位财务运行情况;分管财务领导对财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好监督职能,对财务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财务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对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对于单位日常开支和经费审批,应根据资金流量情况,明确本单位大额资金的界限,超过规定数额的,必须经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支出,不能事后补手续。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决定大额资金(资产)的开支使用及处置。经办人签名;分管科室领导初步审查,同意的在票据上签署“属实”字样并签名;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同意的在票据上签署“已审核”字样并签名;单位分管财务领导最后审签,同意的在票据上签注“同意报销”字样并签名(不能以章代签)。对于各类专项资金(主要为上级拨付资金、项目资金、工程建设资金、大宗物品采购等各类专项资金),必须事前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要支出要按程序报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核,必要时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报经区政府常务会或区委常委会研究。集体会签人员是单位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职能科室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职能科室先行初审,整理资料,填制《专项资金会签单》(附件)。会议研究同意后,单位主要领导召集会签组成人员,按照“一票联签”方式进行集体会签。
专项资金会签单
年 月 日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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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凭证 及其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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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情况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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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人员 意见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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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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