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 正文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五个不直接分管”是怎么回事?
尤半山 06-23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192人已围观
从巡察情况看,部分单位存在党政关系不清,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有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对“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用纪委的监督责任来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存在“党委挂帅,纪委出征”的问题。
在整改过程中,要紧盯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 今天来谈谈,党政一把手的“五个不直接分管”是什么? 五个不直接分管 “五个不直接分管”是指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五项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监管督查,分管领导负责落实执行的管理体制。 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执行内容 (一)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任免、聘任、人员调动等人事工作,确定一名局领导分管负责。有关干部推荐、任免、聘任、奖惩及重要岗位人员调动等事项,应在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局领导签发相关文件。党政“一把手”对整个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党政“一把手”不行使财务支出的直接审批权,确定一名局领导分管负责财务支出的审批,财务支出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联签制。 1.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县局办公室主任核准,分管局领导审批(分管局领导的经费支出由党政“一把手”审批)。 2.业务专项经费的支出。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局办公室主任核准,分管该业务的局领导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3.工资、津补贴等经费的支出。由经办人制表,局办公室主任核准,分管局领导审批。 4.大额资金的支出。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局办公室主任核准,分管该业务的局领导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5.项目资金的支出。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经办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局办公室主任核准,分管该业务的局领导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三)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确定一名局领导负责,党政“一把手”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分管财务审批的局领导不分管工程项目建设。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局办公室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四)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确定一名局领导负责。小额度的物资采购,由有关单位提出计划,上报局办公室,分管局领导批准。较大额度的物资采购,分管局领导请示党政“一把手”同意后执行。大额度的物资采购,按大额资金的支出规定办理。局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五)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确定一名局领导分管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党政“一把手”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对行政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五个不直接分管”能够减少主要领导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了主要领导不越位、不缺位,分管领导不失位、不错位,为主要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拧好“阀门”,给分管领导大胆履行职责授予“利剑”。 “不分管”不等于“不管”,主要领导监督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更能使监督工作到位。
Tags: 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上一篇: 某县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汇报模板(讲稿)
下一篇: 公职人员拒绝加班是否构成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