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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会议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是否需要扣减预算?
尤半山 06-11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150人已围观
问题:《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明确,“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23〕86号 )中提到:“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未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不得参与调剂。” 我单位目前召开四类会50人参加,其中30人住宿,请问另外20人(未住宿)是否只能按210元/天进行会议费报销?谢谢
回答:《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行〔2023〕86号)明确,会议费开支范围内各项费用间可以调剂使用,未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不得参与调剂。按照您的描述,召开四类会时若有20人未发生住宿,则这20人应当按照扣除住宿费项目的费用额度进行报销。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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