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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是否可以在工作之余开网店做电商?
尤半山 04-25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111人已围观
问题:现在各地降薪,有时还拖欠工资,经济压力很大,请问,公职人员是否可以利用工作之余开网店做电商挣点外快?
回答:是不允许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六)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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