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 正文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深圳市进一步规范履行单一来源采购审批审核程序内容
尤半山 03-11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117人已围观
深圳市财政局2023年9月印发《关于规范开展单一来源采购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市区两级采购人单一来源政府采购行为:
一、规范履行单一来源采购审批审核程序
各采购人应当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以下简称《特区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
属于《特区采购条例》第二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得适用单一来源采购。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由采购人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的有关程序研究决策,并做好决策纪录留档备查。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人应当按照《深圳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深财购〔2022〕26号)第十条的规定,先提交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再按要求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二、规范公告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采购人(或受采购人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中说明采用该方式的理由。
三、其他事项
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涉密采购的规定执行,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Tags: 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下一篇: 【重要】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