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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相关要求(参考)
尤半山 03-11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600人已围观
某地财政部门对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工作提出要求,现摘录主要内容,供大家了解参考:
1、各单位要及早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据、往来款项和结余结转等,做好预算指标、财政拨款、银行存款对账工作。于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与财政局2022年度会计对账,对账内容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非税收入;同时要求资产数据与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保持完全一致,切实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确保决算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决算数据应当以经核实的单位会计数据为准,不得以估计数代替,不得弄虚作假。
2、填报的单位基本数字表等基础数据资料必须与决算报表数据衔接,合理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严禁将项目支出资金填入基本支出决算表。
3、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中“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规定,各单位在编制2022年度部门决算时,反映单位全部收支情况的“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年末可以有结余,但反映财政拨款收支情况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11表)”三张表“年末结转和结余”不允许有余额。“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财决附01表)”中“财政应返还额度”年初和年末数均不得有数据反映。对部门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一定要规范,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准确填列。按照专用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全面准确反映使用专用基金结余的规模及支出用途情况。
4、切实履行部门决算编制主体责任,严控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增长。在编制2022年度部门决算时务必保证各科目分项数、合计数与上年决算数相比较均只减不增。财政在审核2022年度部门决算时,将强化对上述两项数据的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退回重新填报。
5、对下达的2023年年初数(2022年度年末数)不得进行修改;本年度财政应返还额度不得填数据。
2022年部门决算编报注意事项
1、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电话号码、单位地址按最新的填。
2、财政预算代码(含)以下的每一项信息与2021年度一致,单位不得随意更改。
3、财决05-1、财决05-2、财决05-3、财决08-1、财决08-2、 财决10-1、财决10-2等表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不能有数据;除公安局以外其他单位不得有“被装购置费”,除应急、妇联、民政以外的单位不得有“救济费”。
4、财决08-1表只填财政拨款数,不包括通过平台安排的存量资金。
5、财决05-1、财决05-2、财决05-3、财决08-1、财决08-2、 财决10-1、财决10-2等表中,用于办公支出但已形成固定资产支出,应填入资本性支出下的办公设备购置(77列)及专用设备购置(78列)。
6、存量资金安排的收入填在CS03表“其他”一列。
7、有人员,无工资;有工资,无人员的问题。尤其是财决07表、09表与财决附02表之间的数据逻辑关系。一般情况下财决附02表里面某个科目如果反映了人员数据,则应在财决07或09表中应有相对应的科目反映人员经费情况;反之同理。
8、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CS02表)除了汇总单位之外,单户表审核不应该有问题。
9、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1表)除了合并单位之外,其他没有发生机构变化的单位不应有问题。资产和负债信息上下年对比要一致。除撤并单位之外,资产和负债信息中本年年初数要与上年年末数保持一致(包含货币资金、房屋和车辆)。资产和负债信息本年年末数要与资产系统数字保持一致。请尽早与国资科进行核对,数据一旦上报财政部门,再不做变更处理,后果自负。
10、财决附03表政府采购支出要与“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数据一致,包括货物支出、工程支出、服务支出、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1、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1表)上年结转结余必须是调整后的数据。
12、单户表审核一般情况下不应出错。
13、事业单位改革分类必须要明确,封面代码必须从上年代码中提取,不可随意更改。
14、年末如有退休人员,则必须有生活补助。
1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以 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本年收入合 计=财政拨款(单位须按科目逐项和业务科室核对一致,不能随意更换科目)。
16、关于单位合并说明:先要在CS01表中做归集调入(原单位在哪个科目下调入进来也要对应在哪个科目中),再做支出 或收回;(合并单位不仅要做结转结余资金的调入同时还要把资产数据归并进来)。
17、注意房屋价值、车辆价值、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三公”经费上下年变动、实物量、人均数等数据不能出现明显不合理的极大值或极小值。
18、05-1、05-2、08-1、08-2表中单位给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必须填到专用的2210201科目下;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必须要填到2080505科目下。
19、20827款下面的科目(财政对XXX的补助支出)预算单位一般不允许使用。
20、填年初结余结转的时候注意,上年末结转数对应本年初结转数,上年末结余数对应本年初结余数,不要填错了。
上报文档包括决算编报说明和存量资金收回的文件等。
部门决算工作提示
一、关于量化评价得分较低问题。部门决算量化评价内容主要涉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务状况三个方面,近几年,我省量化评价得分普遍在70分左右,失分项主要是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缴财政款及时性和结转结余规模较大三个分项。
1、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方面。部分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上年结转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部分预算单位未将其他收入、经营收入等编入预算,导致省级、全省预决算差异率大。
2、应缴财政款和非税收入填列方面。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办法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应当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部分单位为了规避“应缴财政款”的问题,没有如实反映应缴未缴情况;部分单位已上缴非税收入,但未在决算中填列;部分行政单位未上缴利息收入,对非税收入的收缴不清楚。
3、结转结余资金方面。按照2021年起市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要求,单位填列的财政资金结转应小于等于去年。
二、关于经济科目和功能科目使用不规范问题。
1、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支出类别使用经济分类科目,主要表现在:一是年初预算下达科目未全部支出,剩余资金单位自行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没有通过指标调剂选择正确科目执行;二是未严格按照科目规定的事项列报,如“被装购置费”仅反映在公检法司部门,“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但部分单位将个人所得税、残保金也反映在此科目中;三是由于一般性支出压减、“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等考核要求,单位未严格按照账务填报决算报表,随意调整科目,影响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测算分配的准确性。
2、功能科目使用不规范。单位编制预算时,没有按照单位实际使用的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导致年底决算科目无法使用。如2210201住房公积金、2080801死亡抚恤、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等都需要对应到具体经济科目。
功能分类科目 | 经济分类科目 |
死亡抚恤(2080801) | 抚恤金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2101102) | 医疗费 |
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1、2080502) | 退休费、离休费 |
住房公积金(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另外,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单位使用指标科目随意性较大,例如下达的奖金、业绩奖、取暖费等资金科目与单位主科目不符,造成在报表审核时出现有工资无人的现象。
三、关于实有资金账户及财政应返还额度余额较大问题。
1、实有资金账户余额较大。2021年部门决算反映,部分单位银行存款余额较高,占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比重较大,除工程质保金、养老保险等正常情况外,实有账户上的资金大多是历年未支出、项目未完结滚存形成的资金。依照规定,超过两个预算年度的结转资金应收回财政,确有未完成事项,应在下一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
2、财政应返还额度逐年增长。建议单位对已下达的预算指标,科学编报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出申请,提高支出效率,避免结余规模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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