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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受行政委托慰问社区支出是否可以使用工会经费?
尤半山 03-11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500人已围观
问题:
单位领导安排工会慰问结对社区工作人员,发生的开支是否可以使用工会经费?
回复:
根据全总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文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和第二十二条“ (八) 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规定,明确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非工会开展的活动支出不在开支范围内。
基层工会大多依托于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往往缺乏独立性,可能会接受行政委托办理各种非工会活动,如开展社区慰问,慰问单位离退休人员,举办党团、妇委会活动、演出比赛等活动。基层工会可以代为经办各类非工会活动,但不应挤占工会经费,影响工会正常活动开展,应按照“谁委托谁开支”的原则确认支出主体。
负面清单:
第二十二条 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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