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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二版
尤半山 03-11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511人已围观
XXX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增添管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第七章 罚 则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和加强XXX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机关固定资产的增添、使用、处置和清查盘点等。下属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资产,是指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单位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单位资产包括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单位的资产、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不含1年),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较大批量同类物资也属于固定资产,如办公桌椅等。
其他资产是指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办公用品;因特殊原因未纳入固定资产帐目或资产来源及价值无法确认的盘盈资产。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三条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等);通用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设备等);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四条 XX科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XXX资产的购置、统筹调拨、台帐管理、清查、维修保养、处置,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配合财务处完成资产登记、核算、账务处理等财务工作。
第五条 财务处为固定资产账目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符合固定资产规定标准的资产进行登记、核算、账务处理及清查处置等工作;
(二)根据要求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即固定资产动态系统数据维护,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三)负责组织完成区财政部门下达的各项资产清查、产权登记等工作。
第六条 科室负责人为固定资产管理员,全面管理本科室的固定资产。主要负责对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与管理,并负责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维修以及处置等手续办理的工作。对于科室之间调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报XX科并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积极配合XX科和财务处对本科室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相关工作。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增添管理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配置主要包括:购置、调拨、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及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增加的房屋及构筑物等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建设、购置方式及程序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固定资产购置程序为:
固定资产的购置须按照XXX“三重一大”相关要求进行,具体为:
(一)使用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购置XXX元以下资产经科室负责人、XX领导和XXX审批后报XX统一购买。
(二)如果申请的固定资产超出XXX元(如涉及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等),须根据“三重一大”规定报XX会讨论通过后按照相关程序由XX进行采购。
(三)相关专业性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等,须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由各处室进行采购。
(四)固定资产的采购须由XX明确两名人员共同进行。采购人要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控制采购成本,货比三家,择优购入。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
固定资产收到当日,XX科立即进行验收,待数量、质量等验收后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具体程序为:
(一)由XX处室持发票同资产申购科室共同验收,合格后,在固定资产申请表中填写验收意见,并由XX科联连同合同、发票作为申请资金支付的附件交财务处做账务处理。
(二)申购人、采购人、验收人、业务领导、XX主管领导要在发票上共同签字,发票须注明新购固定资产的品牌、规格、型号以及数量、单价等,并将发票与购置申请单一并报销。
(三)财务处负责办理新购置固定资产相关登记入账手续;并将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条 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全部费用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
(三)改建、扩建所发生费用,按照原有固定财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改、扩建所发生费用,作为改建扩建后固定资产的价值。
(四)调入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据注明的价值入账。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日常使用实行个人负责制,即“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科室负责人须明确本科室固定资产使用人和存放地点。公用物品(如打印机等)、借调人员使用的固定资产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管理。XX科、财务处对各科室固定资产使用明细情况进行汇总、备案;各科室对本科室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明细情况进行汇总、备案。
第十二条 若因离职、调岗等原因,固定资产使用人发生变化的,科室负责人须与XX科、财务处和新使用人做好相应交接工作,并填写资产交接单。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要爱护固定财产,做到节约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为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对于房屋建筑物、车辆、电子设备、办公家具以及专用设备等应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维修需发生费用的,使用人应向XX科提出维修申请。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本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的转移及核销。
第十五条 需处置的资产范围包括:
(一)闲置资产;
(二)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
(三)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四)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五)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第十六条 处置固定资产应当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资产处置程序为:相关科室报XX科提出处理建议,经由XX科负责固定资产人员同财务人员共同清点后报XXX会通过,经请示区财政等相关部门后,由财务处负责办理相应手续。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清查是指从实物管理的角度对单位实际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查,并与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对,确定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资产。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
第十八条 由XX科和财务处共同进行清查盘点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应积极配合
第十九条 资产清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每年至少一次;不定期清查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或上级任务而进行的单项或全面的清查。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一般程序为:
(一)由XX科、财务处及资产使用科室安排专人组成进行实地盘点,填写好《固定资产核查表》,并进行账实核对,对核定结果进行存档。
(二)XX科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且组织实施,并负责全系统各类资产统计管理。
(三)财务处根据固定资产账目,提供账面资产数据,配合XX科清查账面固定资产。
(四)清查盘点完之后如需要进行固定资产增添或减少处理的,由工作组提出处理意见,报XX科主管领导审核,经XX会研究批复后由财务处负责做好相应账目处理工作。
第七章 罚 则
第二十一条 严禁固定资产私用或擅自借给外单位人使用,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理。人为故意损坏固定资产的,当事人须按照该物品账面价值双倍赔偿。因操作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失的,当事人须按照物品账面价值进行赔偿。
第二十二条 对擅自购置、处置固定资产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XX科和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表1: | ||||
购置固定资产申请表 | ||||
申请科室 | ||||
申请人 | 申请日期 | |||
申请资产名称 | 数 量 | |||
功能要求 | ||||
申请原因 | ||||
科室负责人意见: | ||||
科室主管领导意见: | ||||
XX科主管领导意见: | ||||
资产申请科室验收人: | ||||
资产存放地点: | ||||
备注: |
表2: | |||||||
固 定 资 产 交 接 单 | |||||||
科室: | |||||||
交接理由: | |||||||
交接时间: | 交接地点: | ||||||
资 产 状 况 | |||||||
资产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位 | 移交后 使用人 | 备注 | ||
移交人 | 接交人 | 科室负责人 | |||||
财务处: | XX科: |
表3: | 固 定 资 产 核 查 表 | ||||||||
科 室 | 房间号 | 资产种类名称 | 品 牌 | 规 格 | 数 量 | 购买日期 | 使用人 | 使用现状 | 备注 |
XX科: 财务处: 资产使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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