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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节日财务报销制度 第一版

尤半山 尤半山 03-12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618人已围观

XXX节日财务报销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节日费用报销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X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XXX工作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重点规范节日财务报销。

(二)本规定适用于XXX。

第二章 节日费用报销规定

第三条 节日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公务接待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金额原则上不得超出年度预算。

第四条 节日费用管理规定

(一)在节日期间发生的临时性紧急费用,形成的原始单据、内部沟通申请记录、合同、发票文件,均应留存;

(二)对事前来不及整理的,应尽可能保留原始记录,以备事后整理记录。

(三)为保证业务正常运行,节日期间发生事前个人垫付费用的,保存好垫付费用的原始依据,保证垫付费用的真实、合法、有效,事后补提交资金支出流程,依据财务报销制度进行费用报销。

第五条 节日期间费用事前申请流程

节日期间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通过微信、短信或电话等形式进行事前沟通申请。

(一)对于费用金额在1000元(含)以下的事项需由主管领导进行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对于费用金额在1000元(不含)至2万元(不含)的事项需由主要领导进行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对于费用金额在2万元(含)-5万元(不含)的事项需由局长办公会进行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执行;

(四)对于费用金额在5万元(不含)以上的事项需由党组会进行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节日期间可通过线上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党组会。

第三章 附 则

第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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