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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2:个税专项扣除之继续教育支出篇
尤半山 03-12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1180人已围观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章继续教育规定: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期限为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个学历(学位)至多扣除48个月,按每月400元扣除,注意是按月扣除,从入学的当月起开始。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阶段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四种情形,比如成人考试、自学考试、电大、在职考研等,我们不需要保存任何相关资料。 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注意: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每月400元),也可以选择由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每月1000元),但不得同时扣除。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时限为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所属年度,注意是按年扣除3600元。因为政策是2019年开始实施,所以证书必须是2019年后取得,以前取得的无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分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两种类型,取得证书应保留相关证书备查。 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19年后取得初、中、高级会计资格和注会、税务师等证书,我们就可凭相关证书进行年3600元的扣除。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日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的继续教育职业资格证书上注明的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及发证(批准)日期。 注意:一开始小编也以为会计人员参加每年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支出可以纳入扣除,但经多方找寻答案,看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技能和专技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是我们所理解的取得证书后的继续教育,此类哪怕拿到合格证书也是没法扣除的。只有取得资格证书才能予以扣除,这恐怕也是政策不完善之处。 相关热点问答:. Q:纳税人因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A: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Q: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训费用可扣除吗? A: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Q:报名参加钢琴、舞蹈、绘画等兴趣培训班的教育支出,是否可以扣除? A:暂不可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不包括个人兴趣爱好的教育支出,与职能技能相关性不大。 Q:在职取得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是否要与本职工作相关? A:没有必要,只要国家认可即行。 Q: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A: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一种情况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由小学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自己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在受教育期间,由本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Q: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5年之内要通过6门,但是当年未通过考试,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支出专附加项扣除吗? A:不可以。纳税人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没有取得相关证书的,不得在当年扣除。 Q: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都包括哪些?电工证可以扣除吗? A: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140项,含专业技术人员资格59项(其中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设、交通等领域。电工证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技能人员资格证书,故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定额扣除。 Q:我读了四年的计算机成人教育,但未能正常毕业,需要继续攻读一年,可以继续享受学历教育支出扣除吗? A:继续教育中的同一学历(学位)教育的扣除期限只有48个月,超过就不能扣除。如接受了四年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也享受了4年的继续教育扣除,但未能正常毕业,需要继续攻读一年,因为已经超过48个月,不能再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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