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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与实际执行金额不一致如何贴花

尤半山 尤半山 03-12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400人已围观

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有差异时,印花税如何处理?

  签订应税合同时已缴印花税,但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有差异时,印花税如何处理呢?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也就是纳税人在签订应税合同时,就发生印花税纳税义务。对于合同实际的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有差异时,应当如何处理,是否要申请退还或再补缴印花税呢?我们来看以下相关规定: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规定,

  7.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9.某些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是否补贴印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在签订应税合同时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在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实际金额与合同金额有差异的,如实际结算金额小于合同金额的,不退税;如果实际结算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时,要看双方是否修改合同,修改合同的,应当对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如没有修改合同的,则不再补缴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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