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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可以申报享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吗
尤半山 03-12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1033人已围观
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可以申报享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吗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六税两费”或“六税两附加”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优惠政策。
相信各独立纳税的分支机构应有记忆,2019年开始分支机构在申报表上小型微利企业默认为否,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对此解读:分公司(无论是否独立核算)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所得税纳税人,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只能将其从业人员、应纳税所得额和资产总额指标汇总到总机构,整体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我们认为对独立纳税(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来说,同样的情况将在“六税两费”减征上出现,而且显得会比较复杂。
1、分支机构是小规模纳税人,总机构是小规模纳税人
总分机构均可以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不考虑是否汇总,不考虑汇总汇算后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分支机构是一般纳税人,总机构是小规模纳税人
总机构始终可以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即使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的情况下,汇算结果显示不是小型微利企业。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的情况下,汇算结果显示是小型微利企业,分支机构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显示结果不是,分支机构不可以申报享受。
总分机构不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将显示小型微利企业默认为否,分支机构不能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3、分支机构是小规模纳税人,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
分支机构始终可以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即使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的情况下,汇算结果显示不是小型微利企业。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的情况下,汇算结果显示是小型微利企业,总机构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显示结果不是,总机构不可以申报享受。
总分机构不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总机构往往只考虑自己的从业人数、资产等,总机构汇算结果显示是小型微利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优惠,存在将分支机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并入后不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六税两费”的风险。
4、分支机构是一般纳税人,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的情况下,汇算结果显示是小型微利企业,总分支机构均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显示结果不是,总分支机构均不可以申报享受。
总分机构不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独立纳税的分支机构不能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总机构同样存在第三条所述的并入分支各机构后补缴企业所得税、“六税两费”的风险。
上述仅是我们对政策的理解,各总分机构纳税人仍需关注后续电子税务局申报表的相关功能和税务总局后续对此的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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