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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护龄津贴”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哪个明细科目核算
尤半山 03-12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1680人已围观
问题:工资计提时,取暖补贴属于“应付职工薪酬一改革性补贴”,教龄护龄+边远补贴+津贴800+独生子女费+女职工卫生费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职务工资、级别薪级工资、工资标准提高部分属于“基本工资”,对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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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业事业单位的国家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
教育行业国家规定的工作津贴 | ||||
名称 | 发放范围 | 文件依据 | 执行时间 | |
1 | 教师教龄津贴 | 1、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师 |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劳人薪[1985]40号 | 1985.7 |
2、从事教师工作满20年,因工作需要,调离教师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 | ||||
2 | 中小学班主任津贴 | 人事部、国家教委、财政部人薪发[1988]23号 | 1988.10 | |
3 | 中小学特级教师津贴 | 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授予“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师。 | 人事部、财政部国人部发[2007]58号 | 2008.1 |
4 | 特殊教育岗位津贴 | 工读学校担任教育工作的教师、公安干警和学校领导 | 国办发[1987]37号 | 2005.4 |
盲、聋哑、弱智特殊教育学校在编正式职工 | 人事部、财政部劳人薪[1989]7号 | 1989.3 | ||
儿童福利机构在编正式职工 | 人事部、财政部劳人薪[1989]7号 | 19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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