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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坏账准备、专用基金计提等事项处理案例
尤半山 03-12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1269人已围观
公立医院坏账准备、专用基金计提等事项处理案例
2018年,四川省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和《人社部 财政部 国家卫计委 国家中医局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等相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由财政厅、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公立医院专用基金计提等管理事项的通知》,对公立医院人员经费管理、专用基金计提等事项予以规范明确,现将要点摘录,供同行学习了解:
一、人员经费和管理费用
医院要加强对人员经费的管理(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省属公立医院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45%(其中:专科医院原则上不得超过50%)。以市(州)为单位,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公立医院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总体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50%(其中:专科医院原则上不得超过55%);其他市公立医院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总体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45%(其中:专科医院原则上不得超过50%)。各市(州)可对辖区内各公立医院分别确定具体比例。
医院要严格控制管理费用支出,管理经费占总支出的比例不得超过15%。特殊情况下,由医院统一管理的离退休经费占管理费用支出的比例达到60%及以上的,管理经费占总支出的比例不得超过20%。
管理费用即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医院统一管理的离退休经费、坏账损失、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不包括计入科教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
二、坏账准备计提
医院按年度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年末累计余额不应超过年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总和的4%,确需突破的要报主管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备案。
医院要加强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款清理处置,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对账龄超过三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金额,增加坏账准备。
三、固定资产大型修缮确认标准
公立医院固定资产大型修缮的确认标准为:单项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或达到固定资产原值的20%(含20%)。达到大型修缮确认标准的固定资产维修、维护支出,其中能明确使固定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可能实现或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医院的,应记入固定资产成本,此外记入“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这里对固定资产大型修缮的确认标准进行了量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符合确认标准的大型修缮且能符合入固确认条件的维修、维护支出进行资本化,否则记入“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均摊。
四、医疗风险基金计提
医疗风险基金由医院按年度计提,计入医疗支出。医院医疗风险基金年末累计余额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3‰。
《政府会计制度》:医疗风险基金是按国家出台的《医疗责任风险金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计提,以解决医疗纠纷产生的赔偿问题,专项用于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产生的民事赔偿、医学鉴定、减免医疗费用等支出。计提时财务会计:借“业务活动费用”等,贷“专用基金”,预算会计:不做分录;使用时,财务会计:借“专用基金”,贷“银行存款”等,预算会计:借“事业支出”等,贷“资金结存”。因此在预算会计下,医疗风险基金计提是不反映的,实际支出时记入支出,最后转入其他结余中,年末自然滚存至“非财政拨款结余”中。
五、事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计提
医院当年业务收支结余待分配按上述办法提取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大型修缮基金、医疗风险基金后,可按以下办法计提事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
事业基金。医院年终按业务收支结余待分配额的60%提取事业基金,专门用于医院事业发展及弥补亏损。对于事业基金滚存较多的医院,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基金。
因文件发布于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之前,《政府会计制度》已取消“事业基金”科目,其余额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分别转入“累计盈余”/“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更清晰地反映结余的性质,滚存结余资金仍可用于事业发展及弥补亏损。
职工福利基金。医院年终按业务收支结余待分配额的10%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待遇。职工福利基金结余较多的医院,可以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暂停提取,相应降低或暂停提取的部分划入事业基金。
奖励基金。医院年终按业务收支结余待分配额的30%提取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医院人员考核奖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结合单位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结果、奖励基金计提情况等,合理调整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
涉及提取专用基金的基数问题。《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专用基金是“从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即按预算会计的结余进行提取。而《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规定职工福利基金是按财务会计的医疗盈余(不含财政基本拨款形成的盈余)提取,这与《制度》是不一致的。我们更倾向于采取《补充规定》的作法,更能真实地反映扣除全部成本费用后实际医疗盈余的可提取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