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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发退休人员在职期间的奖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尤半山 尤半山 03-12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1649人已围观

问题:单位补发退休人员在职期间的奖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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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离退休之后领取的属于在职期间应补发的工资奖金也不属于离退休工资,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即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实行按年计算,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年内退休,补发奖金属于同一年度的奖金则不影响当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结果,如补发的是以前年度奖金呢?个人所得税申报所涉及发放期、税款所属期和税款申报期,跟奖金所属期没有关系的。奖金实际发放的日期,是税款所属期,而税款所属期的下月则是该税款的申报期。即什么时候发放就什么时候计税,在实际发放时计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补发在职期间的奖金,应在实际发放的当月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减除的费用包括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以及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 政策延续至2023年年底,也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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