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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以存货投资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尤半山 尤半山 03-12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575人已围观

个人以存货投资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问题:A公司是一家机械制造企业,股东为三个个人,其中一个人股东拟用一批原材料增资入股。请问个人以存货投资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DJZ回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款“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规定,个体经营者以货物投资应当视同销售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如何判定个人是否为"个体经营者",按照国家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类型的暂行规定》第九条“个体经营:是指个人参加生产劳动,生产资料和产品或收入归个人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自然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领取营业执照成为个体经营者,这里个体经营者应该是领取营业执照后,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个人只要实际发生了投资经营行为无论是否办理税务登记都应该属于个体经营者缴纳增值税,所以个人以存货投资需要缴纳增值税。”

  其中需要注意的事是,若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以自有存货对外投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八)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以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条例第十六条所列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不能视同销售予以征收增值税;若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且以其所经营的货物、物品对外投资的,则应当适用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视同销售予以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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