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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

尤半山 尤半山 03-12 【税务相关法规】 1175人已围观

其他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四)项第5点

税率

    2018年5月1日之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11%,跨境销售税率为零。
    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1日期间,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10%,跨境销售税率为零。
    2019年4月1日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原10%税率调整为9%,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9%,跨境销售税率为零。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十五)项规定,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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