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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部门收取绿化赔偿费应如何处理

尤半山 尤半山 03-12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1241人已围观

问题:

我单位为园林管理部门,辖管区域绿化带及防护栏被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损坏,施工单位按规定缴纳赔偿,请问单位收到这笔赔偿费如何处理?是否可以直接用于损坏绿化带和防护设施的补植恢复?

回复:


不可以。

绿化赔偿费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收取到赔偿费时,应开据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款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取得的赔偿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国库。


绿化赔偿费收入纳入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其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附属设施、苗木所涉及修复或补偿工作相应支出由同级财政予以统筹保障。

如由单位直接收取,我们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及时缴入同级国库后做相反分录;如直缴国库不通过单位账户,为完整反映非税收入收缴情况,我们做一笔对冲分录,借记“应缴财政款一绿化赔偿费”,贷记“应缴财政款一绿化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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