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违规使用工会经费问题。2016年11月至12月期间,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以2015、2016年度工会活动、职工生日蛋糕和法定节日慰问等形式使用工会经费违规购买发放超市购物卡,总计36.09万元。2017年4月11日,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杜某被责令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在局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副局长顾某、局工会委会员郑某分别受到书面诫勉6个月和书面诫勉1年的处理。
2、XX区招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兼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负责人王某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经王某批准,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后4次以工会活动为名,向参加活动的职工发放现金福利11200元。王某还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019年5月,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违纪所得。3、XX区原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陆某等人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9年1月,该局分管工会的领导陆某与办公室负责人张某商定,以未实际开展的文体活动奖品等名义违规购买超市充值卡,向该局全体工作人员发放。2019年4月,陆某、张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XX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督查科科长兼工会原主席王某、办公室副主任兼工会委员朱某、郑某、市场科科长兼工会委员李某等人违规发放节假日慰问品和活动经费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区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工会决定将历年节余的部分工会经费用于当年度的工会节日慰问,超标准向工会会员发放节假日慰问品共计73842元;2020年10月,该中心工会借举办羽毛球比赛违规发放工会活动经费8400元。2020年12月,王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朱某、郑某、李某分别受到诫勉处理。5、XX市Y区Z街道原河西村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6年2月至2018年7月期间,原河西村通过下属企业工会账户,违规以节日补贴的名义给村两委班子成员发放补贴。2020年12月,时任该村村监会主任叶某(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村监会主任张某(2016年2月至2017年4月)、时任村委兼工会主席张某某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回。
6、XX市第三自来水公司总经理叶某、工会主席叶某某违规公款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1月,第三自来水公司组织65名员工以春节联谊会名义进行聚餐,餐费10500元从工会经费中开支。2020年,公司向全体员工发放洗衣券,年度发放员工工会福利达每人2000元,超出规定标准。2020年10月,叶某、叶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7、XX区广电中心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经查,该中心在2015年元旦、春节、“五一”期间,以“元旦过节费、春节考核奖、‘五一’节日考核”等名义,向全体职工违规发放福利。2015年12月22日,XX区纪委给予区广电中心书记、主任吴某党内警告处分。8、XX市Y区就业管理服务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分两次以工会活动的名义,违规给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超市购物卡和纪念品,时任区就业服务管理处主任陈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2月,陈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9、XX市原规划局工会主席黄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经查,2018年下半年,该局工会在年初有工会活动计划但未实际开展工会文体活动的情况下,制订假活动方案,以普发的形式给全局职工按人均800元的标准违规发放了工会活动奖金,共计违规发放23.616万元。2020年7月,黄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员被问责,违规发放的活动奖金23.616万元予以收缴。10、XX县残联违规使用工会经费发放慰问品的问题。2019年“三八”妇女节期间,XX县残联用工会经费为单位女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时,违规给单位12名男职工利用工会经费每人发放了价值100元的慰问品。石某作为县残联分管财务的科级干部,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2月4日,石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规资金已收缴。
11、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工会主席丁某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等问题。2017年5月,丁某在县总工会组织的趣味运动会活动中,违规同意利用工会经费按每人500元标准为全体27名干部职工购买运动服装,开支13500元,实际只有12名干部职工参加了运动会活动。2017年,丁某违规同意用行政经费列支工会福利经费12893元,其中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国庆、中秋慰问物资经费9200元,从“项目经费”中列支物资经费93元,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经费”中列支电影票经费3600元。2018年9月,丁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XX县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易某违规发放工会福利问题。2017年9月,易某同意以校工会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的名义,违规给教职员工购买跑鞋157双,开支74833元。2018年7月,易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XX区医院办公室主任、工会委员花某等人以工会名义违规公款旅游、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3月,花某在负责组织全院职工开展“三八”户外活动时,组织142名职工分4批前往国家AAAA级景区建始县野三峡景区游玩;2017年8月,以开展“送清凉”活动之机采购啤酒等物资以防暑降温物资名义普发给全院职工,并将22440元采购费用在工会经费中予以报销。2018年6月,花某受到警告处分;该院副院长、支部委员、工会主席魏某对组织职工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14、XX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原党支部书记、站长兰某(现任市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2014年5月,兰某提议从工会账户资金开支16650元购买电子产品发给本单位职工;2014年9月,该站用工会账户资金给职工违规发放效能奖32500元。2018年7月,兰A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5、湖南省XX区卫计局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经查XX区卫计局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以工会的名义为全局工作人员发放2016年度“节假日慰问物资”,发放标准为每个节假日每人价值300元的物品,所需资金从局账务中列支。9月9日,该局为局机关全体在职人员每人发放了7张面额300元的超市兑换券,凭券可在超市兑换指定物品。除发放春节、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节等节假日的兑换券外,还提前发放了国庆节的兑换券。经核实,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测算区卫计局工会2016年收入,该局工会全年发放福利总金额不能超过19827.28元。但该局此次以工会名义发放福利金额达11.9万余元,超出9.9万余元。查实后,区纪委责令该局将违规发放的兑换券清退到位,因违规发放福利,该局领导班子成员被区纪委集体约谈。16、XX市残联原工会主席应某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应某在担任市残联工会主席期间,市残联工会向在编职工超额发放生日慰问金和生日蛋糕券共计10200元。2020年4月,应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福利已进行了清退。17、XX电视台原YY记者站站长匡某、原副站长兼工会主席王某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在单位工会未设账户、会员未缴纳工会费情况下,由王某提议、匡某决定,于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先后4次违规发放工会福利,共计88份、价值24899元。2020年8月14日,区纪委给予王某诫勉谈话处理;10月9日,给予匡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8、XX市市场服务中心工会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初,XX市市场服务中心工会按元旦、“五一”、国庆1000元/人,春节1500元/人,中秋1300元/人的标准向职工发放过节费,共14.08万元;在组织“三八”节活动中,餐费和茶点费人均达到200元,共2.31万元。对此,时任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工会副主席黄某(现任工会副主席、Z站副站长)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月,黄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追缴。19、XX经济技术开发区Y区Z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冯某等人违规采购工会福利物资等问题。2020年1月,Z镇城建办党支部副书记陈某为照顾分管领导冯某家属所开便利店生意,提出在此购买单位春节工会职工福利物资并进行虚假询价,城建办主任罗某和城建办党支部书记汪某均表示同意在该便利店购买,冯某默许同意。同时,冯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3月,冯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某、罗某、汪某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江西省XX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梅某违规发放工会福利问题。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梅某决定发放7名中心职工春节工会福利人均1000元,让分管财务的副主任罗某拿商场购买7000元购物卡的票据,并在提货记录卡上注明为14瓶山茶油(每瓶500元),以发放工资的名义在财务报销。梅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中心分管财务的副主任罗某、办公室负责人危某也被谈话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