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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尤半山 尤半山 03-12 【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和管理办法】 1763人已围观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 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布时节选了交流|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现在正式版本出来了,对比一下,还是有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所变化,如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由不低于5年改为不低于6年,车辆由不低于10年改为8年。现在摘录标准版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此为准:


折旧年限表


1:政府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固定资产类别

内容

折旧年限(年)

房屋及构筑物

业务及管理用房

钢结构

不低于50

钢筋混凝土结构

不低于50

砖混结构

不低于30

砖木结构

不低于30

简易房

不低于8

房屋附属设施

不低于8

构筑物

不低于8

通用设备

计算机设备

不低于6

办公设备

不低于6

车辆

不低于8

图书档案设备

不低于5

机械设备

不低于10

电气设备

不低于5

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

不低于10

通信设备

不低于5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不低于5

仪器仪表

不低于5

电子和通信测量设备

不低于5

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不低于5

专用设备

探矿、采矿、选矿和造块设备

10-15

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设备

10-15

石油和化学工业专用设备

10-15

炼焦和金属冶炼轧制设备

10-15

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20-30

非金属矿物制品工业专用设备

10-20

核工业专用设备

20-30

航空航天工业专用设备

20-30

工程机械

10-15

农业和林业机械

10-15

木材采集和加工设备

10-15

食品加工专用设备

10-15

饮料加工设备

10-15

烟草加工设备

10-15

粮油作物和饲料加工设备

10-15

纺织设备

10-15

缝纫、服饰、制革和毛皮加工设备

10-15

造纸和印刷机械

10-20

化学药品和中药专用设备

5-10

医疗设备

5-10

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

5-10

安全生产设备

10-20

邮政专用设备

10-15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10-20

公安专用设备

3-10

水工机械

10-20

殡葬设备及用品

5-10

铁路运输设备

10-20

水上交通运输设备

10-20

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

10-20

专用仪器仪表

5-10

文艺设备

5-15

体育设备

5-15

娱乐设备

5-15

家具、用具及装具

家具

不低于15

用具、装具

不低于5


具体分类请百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代码

具体要求


1、政府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表1的资产类别框架下进行细化,合理确定折旧年限;


2、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因改建、扩建等原因而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应当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3、盘盈、无偿调入、接受捐赠以及置换的固定资产,应考虑应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按照其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计提时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注意:企业固资折旧计提时点是:当月增加,次月起计提;当月减少,次月起停止计提。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实物管理。


Tags: 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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